为云赌场支付结算赌资1300余万,四人分别获刑

发布人:百里聚合支付  发布时间:2023/2/28 10:25:25

近日,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开设赌场罪案件,判决被告人张某彬犯开设赌场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,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;被告人林某松犯开设赌场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;被告人张某清犯开设赌场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;被告人杨某梅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。

经查,自2021年12月4日至2022年1月10日期间,被告人张某彬、林某松、张某清等人通过6个银行卡账户、9个支付宝账号,为网络参赌人员提供资金结算服务,累计赌资13189282.46元,被告人张某彬非法获利20000余元,被告人林某松、张某清非法获利共20000余元。

2021年9月初,被告人杨某梅为获取非法利益,在明知他人资金系犯罪所得情况下,仍将自己名下一张中国农业银行卡及一张电话号码卡租借给“张姓男子”(另案处理),用于转移非法资金,并为其提供刷脸服务2次,获利9000元。经查,被告人杨某梅名下的中国农业银行卡自2021年9月9日至2022年1月14日,流入资金累计8905999.07元。